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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題多多閨蜜傳給我一堆圖,請我幫她選手機。她順便勸敗了一把:「不如和我一起等 iPhone 13?」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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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題多多閨蜜傳給我一堆圖,請我幫她選手機。她順便勸敗了一把:「不如和我一起等 iPhone 13?」不行,我堅決拒絕。前幾日我把貼了三年多已經裂開的膜斯密碼手機膜給撕了,宛如獲得一隻新手機,我都認不出來了。

「妳這個不買,那個不買。錢到底留著有何用!」

我算妳一隻 $1000 鎂,含紐約市消費稅。跟新車一樣,一開機一註冊,價值就開始往下掉。用了一天轉手賣,99% 新也不可能賣原價了。不增反減的消費品,我通常不算作 asset。反之,我若把這 $1000 買點 ETF 或複利,15 年後小孩的 SAT 補習費就不用愁了。

盲目學習別人的消費習慣,未來就不會有錢消費。

「妳到底是不是搞行銷的啊?妳跟我坦白說,妳最近是不是都沒在思考關於行銷的事兒了?」

怎麼可能沒有。不思考,哪來的加強技能,火眼金睛看穿商人的陰謀?舉例說,當年我看到某保養品的「可修復 DNA」宣傳語就笑到岔氣,更好笑的是居然有人信,哈哈哈哈哈哈哈哈。那產品也是常青樹了,是可受公評的好用。何必。

世上沒有白費的技能,只有浪費技能的人類。學行銷的附帶優勢是更容易看清這個花花世界。

妳要買手機我不攔妳,促進經濟發展是好事。只是我暫時不想參與。

PS. 我一年會摔上 99 次手機,它到現在還活著,膜斯密碼功不可沒。與其花幾萬台幣換手機,花個幾千元去貼膜吧!不業配,純推薦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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